更新时间:2022.10.17
论格式合同的优缺点: 1、格式合同的优点是降低签订合同的成本,节省交易时间,并且可以预先分化风险,维护交易安全。 2、格式合同的缺点是限制性较强,容易出现显失公平的条款。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 1、格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预先拟定,非格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 2、格式合同的条款内容由一方提供,非格式合同的条款内容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格式合同的效力是,如果格式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具备无效事由,并且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遵循了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合理提请对方注意相关重要条款的,格式合同有效。
订立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如果格式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具备无效事由,并且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遵循了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合理提请对方注意相关重要条款的,格式合同有效。
合同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具有单方制定、不可协商;规格化、定型化;对象广泛、重复使用的特征。
合同的格式是: 一、标题。 第一行正中写“合同名称”。 二、当事人的信息。 左上方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的名字,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 三、正文。 1、写明签订合同的目的、理由和经过,可用程式化语言转入主体,如“现对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合同内容由合同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后共同填写。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是不一样的。格式合同是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完整的合同,而格式条款只是预先拟定的,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的条款,是格式合同中的组成部分。
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格式合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 1、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独占或优势地位时产生。 2、是否是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很大关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划分依据是合同的内容是否由一方提前确定,而另一方必须按照既定的条款加入。非格式合同是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全部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的合同。是法律未对合同内容作出直接规定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的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 (1)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 (2)非格式合同一般会经当事人协商之后订立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
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