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以下四点: 1、原告需要识别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存在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
刑事诉讼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是指的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
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审判机关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有利于
刑事自诉案件的办理流程是: 1、首先要判断是否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内; 2、自诉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受理案件,然后进行审理和宣判。
1、法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遵循下列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
刑事诉讼中有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
提起刑事自诉应注意以下事项: 1、被害人告诉; 2、属于本院管辖; 3、有明确的被告人、诉讼请求和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 刑事自诉的范围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
刑事自诉的意思是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