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由于法律规定的附加刑中并不包括管制,因此管制不属于附加刑。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
拘传的意思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法律上的“拘传”定义如下: 1、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2、它通常是对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 3、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官员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1、拘役可以适用缓刑。证明自己符合《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处缓刑。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
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指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另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而不是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而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拘役是主刑中相对较轻的一种刑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
比如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2年,考察期(缓刑期)是3年。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判三缓三的法律意思是,判决犯罪分子三年有期徒刑,但是给与三年的考验期。在三年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遵纪守法,那么就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如果犯罪分子本性难移、违法乱纪,那么就撤销缓刑、执行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