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 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我国刑法对于重婚的定义是,有配偶还重婚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还跟其结婚的。这个解释在实践中比较狭隘,只规定了有配偶还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情形。实际上,如果有配偶还跟别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事实婚姻),也应该涉嫌重婚罪。也就是说,判定重婚罪不一定要
重婚罪判定依据: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登记结婚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未与他人登记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再婚; 3、与配偶和他人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相继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与他人登记
具备下列要件才能构成重婚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制度; 2、主观要件为故意的心理态度; 3、主体要件为有配偶的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的人; 4、客观要件即有配偶而再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主观方面为故意或明知,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具有重婚行为,即重婚必然有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认定为重婚罪应当构成以下要件: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有以下情形出现时一般可以判定为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
具备下列要件才能构成重婚罪: 1、重婚罪的主体要件为有配偶的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的人;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有配偶而再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具备下列四个要件才能构成重婚罪。具体如下: (1)重婚罪的主体要件为有配偶的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的人;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有配偶而再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法院认定重婚如下: 1.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3.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 4.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以夫妻名
没结婚证不能告重婚罪。如果自己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与人同居的,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因此,当事人若再与第三方办理结婚登记的不能算是重婚,不能告重婚罪,也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有配偶者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无配偶者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3、有配偶者又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共同同居生活的; 4、与原配偶未登记还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以上都可判定为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