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后果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
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要求: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重要领域和关键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客观要求: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体往往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是: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特征有: 1、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2、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3、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特征有: 1、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2、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3、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
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
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应这样量刑: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
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
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人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本罪要求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主要是指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部分甚或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