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民事二审很少开庭是因为一般进行书面审理,只有遇到案情有重大变化的,可能通知开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民事二审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如果工作人员经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或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民事二审原告不出庭的,如果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原审法院在收到
民事诉讼二审不是全面审查,审查是二审的程序,二审是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判决的双重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在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
民事诉讼二审不叫做起诉,叫做上诉。二审上诉的时间是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书的十五日内,否则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就会生效,导致不能上诉。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裁定的,需要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期限规定如下: (1)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一般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针对于裁定的上诉期限是三十天,不能延长。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民事案件二审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但是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之后可以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应该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上诉。
民事起诉状书写困难的处理是: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但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除外。
民事诉讼有二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的,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审流程的民事诉讼: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
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三十日或三个月。其具体期限由具体情形决定: 1、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其二审审理期限为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的,可经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 2、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其二审审理期限为第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