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居间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时,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2、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因为合同的法律类型不同,所以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规定就不同。比如买卖合同,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同,则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租赁合同的,以租赁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的,以实际加工的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支付货款的,以收款方所在地为履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
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确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
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由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则在
买卖合同履行地按以下规定确认: a、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法是有约定的按约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依照以下方法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分情况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针对负有给付货币义务的一方,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针对负有交付不动产义务的一方,采用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4、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