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我国行纪合同的特征有: 1、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 3、行纪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 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直接受该合同约束。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和有价证券买卖的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因而为双务有偿合同。 (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
行纪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是: 1、行纪合同主体具有限定性; 2、行纪合同具有委托性质,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 3、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4、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
行纪合同具有的特征: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
行纪合同的特点主要包括: 1、标的特定; 2、主体特定,行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3、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合同是一种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5、行纪合同的其他特点。
行纪合同的特点主要有: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五、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虽然行纪人是
行纪合同的特征都有: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法定其他特征等。
行纪合同具有的特征主要包括: 1、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 2、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等。
行纪合同的基本特征有: 1、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3、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合同直接约束行纪人与第三人。
订立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合同的主体是行纪人和委托人;该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特征: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