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检察院审查批捕后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还会讯问犯罪嫌疑人: 1、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2、检察院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3、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 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个月。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情况如下: 1、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 2、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次数
检察院批捕后符合取保条件的能取保候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办案单位认为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检察院批捕还能取保。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在我国,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条件主要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如果能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人民检察院是会继续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在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是会给予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因此在人民检察院批捕后,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
检察院批捕审查律师能做的有: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具体罪名。
37天。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为3天,可适当延长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作出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如果不予批捕,其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由办案机关决定。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