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指法院对于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应该审查鉴定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案件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法院可以要求鉴定机构作出解释,符合法定条件的,甚至可以准许重新鉴定。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鉴定意见是单独一个类
司法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是: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 2、司法鉴定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3、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依法予以排除。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
交通事故鉴定意见书内容: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和受托人的资质介绍、委托鉴定的事项和送鉴定标本情况、鉴定的经过和结果、对鉴定结果发表鉴定意见并签字盖章,写上日期。
民事证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项目)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鉴定意见一词最早是在美国使用,其实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我们知道,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法律常识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各类案件的事实问题
对鉴定的当事人书面陈述意见,存在以下要求: 1、鉴定的当事人书面陈述意见应当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的关系等内容; 2、提交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 3、其他要求。
刑事案件中以下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1、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2、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3、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 4、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
刑事鉴定意见的质证主要有: 1、对鉴定主体的审查与质证; 2、对鉴定材料的审查与质证; 3、对鉴定过程的审查与质证; 4、对鉴定意见文书形式要件的审查与质证; 5、对鉴定意见关联性的审查与质证; 6、鉴定意见告知程序的审查与质证。
民事证据规则适用的几个误区: 1、认为庭审前证据交换可有可无; 2、认为出庭作证的证人应由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一方当事人带至法庭; 3、一律拒绝庭审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4、一律拒绝庭审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5、一律采用指定举证期限的方式而不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不准许当事人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
证人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主要表现在:第一,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第二,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第三,普通证人缺乏表意见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