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
刑事案件的自诉可以撤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撤回自诉的,视为案件从未受理过,被告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指定管辖适用条件是: 1、管辖权不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能确定明确的管辖法院,即无人应管的情形; 2、有争议且协商不成,依法几个机关同时均可以管,经过协商仍然没能确定管辖机关的情形; 3、不方便管,因为客观或者紧急情况,有管辖权的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上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根据定罪量刑证据不真实、不充分、依法排除的,或者证明案件事实主要证据
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缓刑的条件如下: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是: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
刑事自诉案件如果是公诉案件转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是不能撤销案件的。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进行调解,应当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不同的对待。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当地的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是允许进行调和的;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允许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是我国法规中第二百零四条款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
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刑事自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时所提交的文书。刑事自诉状可以用来保障自诉人的合法权益,是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