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自诉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刑法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五种; 2.被害人有相关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就是犯罪性质不太严重,犯罪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
适用于诉讼终止的刑事案件有: 1、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 2、实施时间过长,已经超过中国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的,检察院不能起诉; 3、特赦免除刑罚的,此时不再需要进行诉讼,从而结束; 4、检察院或者当事人未按照刑法告知处理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既可以是生理死亡也可以是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如果公民失踪或被宣告失踪后又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反诉不适用以下案件: 1、反诉不适用于无被告称谓的诉讼案件,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不同的诉讼程序对当事人有不同的称谓; 2、反诉不适用于适用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特殊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之一; 3、反诉不适用于一些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权案件。 根
刑事自诉的条件如下: 1、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案件的分类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例如:侵占罪、虐待罪、侮辱罪等。
以下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需要符合:清楚、认罪、同意三个条件,展开来说就是指:1、清楚:案件事实已查明清楚,证据收集确实充分;2、认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主动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或者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3、同意:被告人同意适
对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有以下条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属于本院管辖;被害人告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知道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有:第一,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第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第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