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挪用资金罪立案后,若犯罪嫌疑人逃逸的,会被通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
挪用资金罪立案后具备以下条件的,会被通缉: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
当事人想问的问题应该是挪用资金罪已经被判处了自由刑之后,是否还应将被挪用的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对于资金的返还,首先,挪用资金罪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畴,不存在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赔偿被害人。但被挪用的资金依法会被责令退赃退赔。
挪用资金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而我国对于挪用资金罪的规定中根据挪用资金的数额将挪用资金罪的刑罚标准分为几个维度。根据我国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且超过
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罪量刑的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
挪用资金罪既遂的判刑规定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行为人若挪用资金达到四十万,在三个月内归还后,也是可能会被判刑处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
不会,要依法承担一定的刑事处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犯本罪的,构成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一万以上可以立案。如果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五千元以上可以报案,交给公安机关处罚。
对犯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的缓刑适用限制有: 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2、未全部退赃的; 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怎么量刑,还需要结合案情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案发之前,国家工作人员在三个月内归还挪用公款的全部数额的,不会成立挪用公款罪。但案发之后国家工作人员归还的,视为积极退赃的行为,仍然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