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在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间内,如果当事人未重新就业的,不可以办工伤保险,但可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来共同缴费。
温州职工申领工伤保险赔偿金的流程: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提交给业务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审核;开具《工伤保险回执》;经业务管理员审核,科长复核后,通知用人单位报销金额;用人单位凭《回执》到业务管理
工伤保险赔偿单位不配合领取的处理方法: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领取工伤保险赔偿金手续: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办法: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可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单位的营业执照、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等资料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按其规定进行领取。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失业保险的领取流程是: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身份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凭失业登记,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手续。社保人员接受数据,并审核数据。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可到指定银行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可领到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并在每月1-5日持通知书到街道或镇乡就业与社会服务中心签字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
职工如果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携带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保险: 1、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到受理本人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中心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失业就业登录证》和相应的求职证明,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