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0
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
解除的条件如下: 1、申请的土地在本登记辖区内; 2、申请人(或代理人)符合资格; 3、具备有效力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件; 4、申请登记程序正确; 5、申请提交的文件资料页码齐全准确,符合法定形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 (一)全部缴纳了土地有偿使用费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属于成片开发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经批准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
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条件: 一、出让方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出让方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投资,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的要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不是物,更不是不动产。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土地使用权拨改租的条件是: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相关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4.用于出资的
申请抵押登记除提交前款所列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的证明; 2、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
各地的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会有所不同。下面以甘肃省律师费为例子。 根据2016年9月9日施行的《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