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
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判处刑罚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二审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的具体生效时间为:如果二审当庭判决时,判决作出即一审判决生效;如果二审并非当庭判决时,则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抗诉的再审,能加重刑罚。一般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不受该规定的限制。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上诉案件,是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
一审量刑过重,二审不一定可能改判。情况是: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
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
可以。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审案件包括以下两种:1、二审法院审理了上诉又或者是抗诉案件之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够清楚又或者是证据不够充分,做出撤销原判的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2、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存在违反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
二审终审后是否可以再审,视情况而定: (1)我国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是最终的审判。如果是对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但是对二审不服的,是不能上诉的; (2)但是如果是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生效以后,法院发现原先的审判有误,法院可以主动发起审判监
刑事二审可以发回重审。但是有一定的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案件不服,经审理,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明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送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但原审人民法院第二次判决发回重审案件后,被告人
公诉案件二审能不能改判,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审判决有错误的,就能改判。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