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1、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16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
租赁房屋期限没到,承租人不想继续租赁房屋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而出租人一般会要求承租人赔偿一定的损失。租赁房屋时一般要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不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的租赁。
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并不会自动终止。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同时,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房屋租赁以后出卖协议可以写明买卖双方和该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收回房屋的流程是:承租人应当返还房屋,出租人应当对所返还的房屋以及屋内物品进行查验,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房屋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过期,如果想续签,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出租人未交付房屋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方法有: 1、调解。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经过自愿协商; 2、诉讼。双方不愿意调解,但是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房屋纠纷赔偿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处理纠纷如下: 1.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 3.投诉不成的,可以共同申请仲裁,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租房终止合同的协议内容有: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基本信息;终止租房的日期约定和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的约定;水电等费用的交纳;相关违约责任以及其他未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