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根据上述《民诉法》的规定,第二审是终审,二审后不能再上诉。这是我国实行二审终审的审级制度。法院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申请上诉的,上诉是否可以推翻一审判决需要根据上诉的请求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一审离婚判决书多久下达,不能一概而论,案件情况不同,审理的时间,也就是审限也是不同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规定是,简易程序应当在起诉后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普遍程序在起诉后六个月审结。但在实际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情况,导致延长或缩短时
二审法院判决有多种可能,可能维持原判、可能发回重审,也可能做出改判。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法院二审审理上诉案件是这样分别处理的: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离婚诉讼能缺席审判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开庭审理后,宣判之前,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提前退庭,且被告反诉的,或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中,若一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二审法院才会进行改判。
一审不判决离婚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新判决; 2、上诉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法院应当自二审立案
一审判决离婚是可以上诉的。夫妻一方离婚时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离婚案件是可以上诉。但要注意上诉的时间,一旦错过上诉期。 一、诉讼离婚需
离婚案件属于一般民事案件,采二审终审制。可以上诉。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