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通过冒名顶替作虚假证明等方式帮助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
冒名顶替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盗用或者冒用别人的身份获得就业安置待遇,获得公务员录用资格,或者是获得了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都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对冒名顶替罪规定的判刑标准,最重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嫌疑人涉嫌该罪达到立案标准的,属于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
1、已经判处该罪刑罚的,会有案底。当事人有犯罪记录的,会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一定影响。 2、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替人顶罪构成包庇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构成包庇罪。这里的“明知”,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被窝藏、包庇的犯罪人的情况,以及行为人和犯罪人的供述等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未遂,也仍然实施了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