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还建房赠予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是可以撤回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过户的房子一般不能收回,如果赠与合同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存在过错的,可以收回房子。房屋赠与后,如果还没有转移所有权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除外。
赠予房屋能收回。有以下情形,可以撤销赠与房子: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的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予儿女的房产在权利转移前能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收回;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收回;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收回。
东西赠予了有以下情形的可以收回: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冻结的房产不能过户或赠予。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解冻后方可办理过户或赠予手续。
民法典房产权赠予不可直接归属于受赠人,需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民法典房产权赠予不可以直接办理,需要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赠与房产权利的转移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赠予儿女的房产可以收回,前提需要该房产赠予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收回进行撤销。
无条件赠与可以撤回,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赠与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则可以撤回赠与;还有如果是赠与的是房产之类的财产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东西自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后就不能收回了。赠与人享有撤销权,该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