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2
著作权限制有以下三种情况:合理使用;强制许可;法定许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著作权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法律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样。
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有: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即书籍和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 2、保护对象不同。前者反映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反映了传播者的创造性
著作权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具体如下: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改编权 (十五)翻译权 (十
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
著作权分别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著作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在著作权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著作权人的种类: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著作权的内容有: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等。
著作权人应当依法行使著作权。著作行使是指由作者和作者以外的其他著作人依法对该作品的各种利用。著作权的行使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他人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可以使用作品; 2、他人通过著作转让合同,取得著作从而使用作品; 3、他人根据法律规定,
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著作权称版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一种知识产权,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即版权的获取与商标、专利不同,依法自动产生,无需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