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
股东的出资形式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未依法评估的,出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规定如下: 1、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符合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经审批机关、海关、税务机关批准,合并享受原公司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2、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登记机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人数是有限制的。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
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要求包括人数应当为二至二百人,并且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起人若是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应当及时缴足出资。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的: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