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虽然在行为结果、犯罪主体、罪过形式方面相同,但是侵害的客体不同、犯罪的目的不同、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 (二)、犯罪的目的不同。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只想伤害他人
两者主观方面不同。故意杀人的主观方面就是出于故意,且要达到受害人死亡的目的;伤害致死的行为人主观方面对于受害人并不具有一定致其死亡的故意。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者的处罚也不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
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嫌疑犯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嫌疑人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
(一)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区别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
不一样。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伤害他人的身体。而故意杀人罪则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违反刑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这两者在责任形式上存在区别。故意伤害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即行为人对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分以下三项: 1、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是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2、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人; 3、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主观故意不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环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