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对于已经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移送进行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案件重大、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管辖移送审结之前可以提出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申请重新认定。所以在移送管辖完成之前是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的,如果移送管辖已完成的,则不能再提异议。
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依法立案后,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公安移送管辖后要重新立案。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公安移送管辖后一般是要重新立案的。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由于立案是启动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会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只有重新办理立案手续,才能开始本部
取保候审移送起诉期限是一个月,案件重大、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法院移送管辖不服的处理: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
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该案
刑事移送管辖的条件为: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但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监察委员会对于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都有管辖权。如果司法机关接受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主管机
移送管辖之后就应该对该案件作出是否受理,是否决定起诉的行为。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民事案件,若不属于原单位管辖的,没有规定具体的移送时间,应当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决定。法律仅规定了法院有权移送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而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具体的移送时间则没有规定,因此可由法院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