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主要区别是法律地位上的不同。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而使用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又称为非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准注册而自行使用的商标。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任何能够将自然人、
商标无效宣告一般要一年半到两年。对于因违反商标法第 10、11、12条等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
是的,商标无效宣告审查的过程中也是侵权行为,可以起诉对方侵权的,但必须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有商标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2条的相关规定,对方所注册的商标和自己的商标是类似的,没有经过允许就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给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申请无效宣告的商标驳回复审在被驳回后十五日内提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复审结果出来后,当事人还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商标注册无效补正程序: 1、未作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在答辩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达到推翻无效的目的; 2、已作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商标注册被宣告无效的,可以进行补正,补正程序是: 1、未作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在答辩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达到推翻无效的目的; 2、已作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所持有的注册商标无效可以产生的法律后果为: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要给予赔偿。
宣告婚姻无效不可上诉是合理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
婚姻无效由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宣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如,未到法定婚龄的,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四种情形。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将无效婚姻的情形有所变更。将其中一种情形“婚前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专利的主题不符合专利定义;专利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专利的主题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与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