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
犯了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法定量刑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量刑为,构成该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该行为的,则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量刑: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如下: 1、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 1、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若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则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本罪相应的刑罚。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量刑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