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结婚彩礼原则上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但仅限于产生在结婚登记前的彩礼。如果该彩礼系一方在双方结婚登记后支付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彩礼一般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但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夫妻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钱是男方在婚前所借并给付给女方的,不一定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男方赠与并且彩礼钱用于购置结婚物品的,若无特殊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前获得的,则应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是共同财产。彩礼是一方当事人在结婚前,对另一方的赠与,彩礼应当是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双方对彩礼有特别约定,将彩礼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彩礼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所
彩礼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
婚后彩礼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根据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捐赠的财产的除外,房屋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离婚后彩礼如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在一定条件下,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具体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前的彩礼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并且男女之间无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彩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明确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
1、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2、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结婚前的彩礼在性质上属于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即以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与,一般是女方婚前取得的,所以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一般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
领取结婚证之前取得的彩礼不算共同财产,视为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
彩礼、嫁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彩礼、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