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可享受的法定待遇如下: 1、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
劳动合同法扣工资待遇的法律有: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等。
工资拖欠的举证责任一般是有用人单位出具已支付工资的凭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提出工程索赔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 4、发包人或者工程师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五条。法律规定,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
工程索赔依据是: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待遇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
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工伤待遇是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
工伤休养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遭遇工伤后能请求下列工伤待遇与赔偿: 一、工伤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残疾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