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如下: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3、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产品质检报告可以去第三方检测机构办理,第三方检测机构即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产品质检报告是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工作程序如下: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结构可靠性鉴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设计→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检查验收→结论。若处理后仍不合格,需要重新进行事故处理设计及施工直至合格。有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应该由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中货物质量的评判,应该以政府采购合同中对货物质量的约定为标准。当然合同中也可引用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货物质量栏可以填写: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不符合合同要求。
施工质量事故的一般处理过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一)事故报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项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第二项是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项是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第五项是事故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有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