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违反公司制度; 3、给公司带来损害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又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自己工作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了具体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个人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双方都愿意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能够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具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形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