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高利转贷罪是指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用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手段,然后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该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可以减刑。如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高利转贷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可以依法申请减刑。如果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依法申请减刑。
高利转贷罪共犯的认定: 一、行为人实际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必须是两人共同实施的,虽然不是同一个行为,但必须是其行为结合在一起而符合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 二、实施高利转贷罪共犯必须是两人以上,一人是无法构成共犯的。
高利转贷罪的数额认定方式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套取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将套取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以高于银行的利率转贷他人,获取非法利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
高利转贷罪可以通过以下构成要件认定: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主观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
高利转贷罪可以通过以下构成要件认定: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主观方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犯高利转贷罪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高利转贷罪的,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但是具体量刑要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犯罪人认罪认罚的态度判断。
认定高利转贷罪一般为犯罪分子有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排除高利转贷罪的以下特征即可规避规避高利转贷罪: 1、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2、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3、高利转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