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
专利使用权出资。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
专利使用侵权的赔偿标准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
专利使用权是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专利授予后,专利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可以约定关于专利使用等相关内容的,该合同可依法生效。且其他人所获得的专利使用权,是一种基于合同的债权。
使用了侵犯专利权的产品,如果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的使用侵权怎么去赔偿?按下列方法递进确定: 第一,损失或收益: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专利侵权赔偿金额。 第二,参照许可费: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使用有专利的产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是侵权: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如果该产品确实侵犯到他人的专利权的,属于侵权。如果行为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判定的原则包括有: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等。
所谓专利权的在先使用权,是指行为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其行为按照专利法规定不视为侵权。
符合下列条件,属于专利侵权: 1、侵犯的客体为他人依法申请,并已经核准注册的专利权; 2、存在擅自销售专利产品等侵权行为; 3、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4、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使用未经许可的专利是侵权。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