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
交通费用医疗事故费用的计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按下列方式计算误工费: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
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
在我国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院进行确定。
误工费的计算如下: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1.已退休人员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因此,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 2.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取: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取的;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取; 3、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