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第一,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且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不过是不确定的有效。 第二、无效合同的无效是当然无效,任何人都可作出意思表示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要成为确定的无效,必须是
合同认定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有: 一、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罚。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处以行政罚款等处分。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 (1)产生的原因不同。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4)法律责任不同。 (5)期限限制不同。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 1、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故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
合同无效与合同撤销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如下: 1、当事人应当返还原物;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4、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等。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 1、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应当返还原物,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3、其他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效合同要承担的后果有: 1、行为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 2、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 3、行为人有过错的,要按自己的过错,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