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劳动争议的分类一般是根据争议的内容进行划分,包括: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这样分类: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
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合同一般是分为三类,根据合同期限和签订主体不同来进行划分。 1、劳动合同期限、内容,可以划分3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签订劳动合同主体不同,可以划分3种形式的
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
劳动合同的类型包括下列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是一年、二年、五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的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包含下列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争议。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 2、用人单位代表(由厂长或经理指定); 3、用人单位工会代表组成(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处理: 1、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仲裁,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作出仲裁; 3、诉讼,当事人可以请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而与劳动争议相关的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的内容上要有答辩人的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