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劳动争议的种类是根据争议内容决定的: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分为以下几种: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一、从劳动争议主体上分:劳动争议分为个人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则分两种:一种是劳动者一方为多人,且发生争议的原因和请求是共同的。这种集体争议劳动者一方应推举代表参加法定的处理程
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以下这些: 一、协商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二、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申请仲裁: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四、提起诉讼:自收到仲裁
劳动争议管辖权包括: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
解决劳动争议的流程包括: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之间友好协商; 2、要求工会或第三人共同协商; 3、协商不成的,依法请求调解组织来调解; 4、调解不成功的,则及时提请劳动仲裁; 5、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则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3、开庭审理; 4、仲裁调解;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曾任审判员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包括:索要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而发生的争议。但是《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争议管辖权包括以下内容: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双方当事人向两地仲裁委员会同时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经过仲裁程序申请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