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结束,破产财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有: 1、权利人对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向管理人行使的取回权; 2、买卖合同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破产时引发的取回权; 3、其他情况下取回权的行使。
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这个“分配比例”是指“剩余的破产财产”和同一顺序的众多破产债权各自与剩余的破产财产的比值,而不是指法律规定要只能给予一定比例清偿的。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
对于破产清算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破产清算的时间是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有特殊情形的,还可以延长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
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
公司债务清偿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申报债权;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登记债权;制定清算方案;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法院清算破产程序中的作用是:变价和分配作用。通知公告作用、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普通债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被完全清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