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营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
企业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指定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工作,法院和债权人不干预;第二种是特别清算,是不能有公司自行指派人员进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处理,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一般仅指破产
企业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指定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工作,法院和债权人不干预;第二种是特别清算,是不能有公司自行指派人员进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处理,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一般仅指破产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首先是清偿破产人所欠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等费用,并将其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然后清偿破产人所欠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还应该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为: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 3、偿还公司欠缴的税款; 4、向公司的债权人,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破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
首先有公司股东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作清算方案,必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首先是清偿破产人所欠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等费用,并将其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然后清偿破产人所欠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还应该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清偿的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最后是普通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法人法院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
民营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清算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债权是不可以能被完全清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