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当事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的,可以找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进行索赔。因为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人损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落物伤人责任认定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高空坠物伤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够找到实际侵权人的,则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归属,应当视情况而定: 1、小区高空坠物,属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的: (1)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
小区发生高空坠物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小区高空坠物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具体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具有加害可能性的所有建筑物的使用者给予补偿。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
高空坠物的承担: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