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8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
医生发生医疗事故的,涉及医疗事故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足刑事处罚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纪律处分;除上述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单位与患方可以协商处理,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结案。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7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医疗事故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
对于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医师,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由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给予其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如果构成犯罪的,按照我国刑法医疗事故罪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造成医疗事故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或者护士需要对患者,赔偿相关费用,并且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该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如果该医疗事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
发生医疗纠纷可以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3、诉讼。在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人员应及时将事件报告给上级,医疗机构应及时将事件报告给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向患方解释情况,安抚好患方的情绪,并保留相关证据,与患方积极协商赔款事宜。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务人员应及时将这一事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如果该医疗事故特别重大,相关负责人必须在12小时内将其报告给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医疗机构应积极和患方沟通,争取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