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仲裁是因为拖欠工资引起的,不受上述时效的限制,但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裁决完毕,案情复杂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因此,劳动争议案件最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60内下达裁决或结论。
能,但有条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劳动争议仲裁签订委托协议的条件有: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 2、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 3、当事人应在开庭前将授权委托书送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以下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
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主要区别在于经济性裁员是企业处在经营困难时不得已所为,比普通裁员受更多的限制,比如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两者之间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其区别在于: 1、它们两者之间的隶属单位不一样; 2、它们两者之间的调解的范围不一样; 3、它们两者之间的概念有所不一样。
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2.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争议; 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法院和仲裁机构的区别如下: 1、受理机构不同,性质不同。仲裁由仲裁委员会受理,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受理案件的依据不同,仲裁以仲裁协议为基础,实行协议管辖,人民法院无需达成协议,实行强制管辖; 3、审判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仲裁庭的组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