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四)拒绝接诊病人的; (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应该到卫生局重新审核办理。医疗执业许可证有有效期的限制,一旦过了执业的有效期,执业许可证自动失效,必须到相关部门重新办理。
一、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
一、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下列材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登记机关印刷发放,需要以下手续:首先要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提交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核通过的会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程序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提供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等相关的资料。若是审核通过的,则发放许可证。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验时,有效期不变。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到卫生局从新审核办理即可。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
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提交: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等
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年检需要医疗机构提出申请,随后相关部门会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需要医疗机构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资料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现场验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是: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提供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等相关的资料。若是审核通过的,则卫生局就会发放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