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车祸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发生车祸有时可能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受伤甚至死亡,如果职工在外出工作的过程中发生车祸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因第三人的原因同时造成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不再发放;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重复性赔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交强险赔偿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
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可要求交通肇事方进行赔偿。其中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
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答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是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的赔偿。劳动者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
由于交通事故引发工伤的,受害者可以主张以下的十一个赔偿项目。例如:1、医疗费;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伤残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抚养人生活费;9、交通
退休后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个方面考虑,没有年龄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定。能否主张误工费取决于受害人是否有收入来源,即在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是否有劳动能力,是否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源,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