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死刑复核属于审判程序的一种。《刑事诉讼法》第三编审判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
死刑复核程序属于审判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程序是上报、复核审理、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需要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包括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按规定,法院提请死刑复核的程序应该如下进行: 1、中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没上诉、检察院没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会在十日内报请高院复核。高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就会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要不同意的,会依照第二审程序
死缓复核的程序有: 1、报请复核; 2、复核; 3、复核后对案件的处理;死缓复核是指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审查核准。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其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
死刑复核程序应当有三个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核准通过后才能执行死刑。
我国刑法诉讼法当中,包括了审判行为在里面,一审、二审以及再审,都有着相应的期限。只有死刑复核程序是没有期限的。死刑复核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进行规定。在实践当中,对于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主要看案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
死刑复核程序作为一道防错纠错的特别程序,对于保证死刑案件的正确审理和保障被告人权利救济有重要作用。完善建议: 1、立法上,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法律法规; 2、程序上,引入“诉讼化”审判模式; 3、制度上,建立健全检察监督和律师辩护制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