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行政处罚的对象范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税务机关拟对纳税人作出较大处罚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拟责令其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或者拟作出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处罚适用范围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以及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规范。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工商局行政处罚范围包括:商标、合同欺诈、消费者投诉、流通领域产品服务质量、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市场主体登记包括工商执照和市场开办、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方面。
(一)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30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是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 1、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实施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程序,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为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的案件。处罚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处罚公开范围是除以下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