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挪用公款罪的罪与非罪主要通过确定行为人实施的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来认定,即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 1、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公款挪出。对此,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2、行为人已将公款挪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使用。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公款罪中的公款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资金款项;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等。
挪用公款的认定是: 1、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的行为; 3、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中的公款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资金款项;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等。
我国刑法规定,认定:第一、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资金;第二、国家机关、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资金;第三、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资金;第四、犯罪主体确定的非国有公司、
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是看是否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
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数额认定规定是,行为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就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第一款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