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紧急避险是指行为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对所造成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承担:因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一般由造成危险情况的人承担,但是损失如果是由于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或采取的避险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此时避险人应负担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另一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一种。特点是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保护某种较大的权益,
紧急避险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出罪事由。具体来说其构成要件有:1、避险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不含职业或者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要面对的对其本人的危险);2、这种危险正在发生;3、因为不得以损害另一合法权益;4、紧急避险要有避险意识,也即要出于保
我国法律规定,紧急避险是指如果公民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利不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不采取的损害另一种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可以分为法定紧急避险和自愿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可以免责的原因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
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者5、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6、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紧急避险的主体对于特殊身份有特殊要求,构成紧急避险,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 (二)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危险正在发生,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 (三)必须是为了使合
行为人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紧急避险的,一般无须负刑事责任。但如果是避险过当,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迫不得已采取紧急避险的,无须负刑事责任。但如果是避险过当,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如果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不要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