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能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
劳动仲裁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
一、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予以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发生法律效力。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 三、司法豁免原则。 四、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五、使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以下相关事项:存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其他。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到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仲裁机构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可以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到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仲裁机构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可以
起诉离婚受理机构一般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法院进行的,对于当事人的起诉,人民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的,告知原告向有管辖的法院另行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的受理机构只有人民法院,当事人应该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一式二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人是劳动者,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劳动仲裁时,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仲裁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申请人应当尽可能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