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父母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均等分配的原则来处分,但涉及到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平等分割的,那么可以依照约定进行分割处理。
农村土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不可以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时,出嫁后的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他同位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遗产份额。另外,若出嫁的女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
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一样。继承权的标准有以下几点: 1、如果通过法定方式继承遗产,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继承权相同,原则上平等分割遗产; 2、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
出嫁的女儿能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父母财产子女是否必须继承 父母财产子女不一定必须继承。 父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只要遗嘱没有指定子女继承,子女是没有继承和继承份额的。 子女继承遗产并不是父母应承担的义务,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仅仅是他们能依法取得遗产的
不是亲生女儿,属于养女或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女,都属于法定继承人,对养父母或继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
胎儿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接受赠与、遗产继承等与胎儿利益保护有关方面的情况下,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胎儿具有继承权,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
儿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女继承权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女继承权平等。 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也不论是已婚还是未婚,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继承权是一样的,原则上平等分割遗产。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