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如下情形之一,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
1.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 2.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
违法分包的,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但是因为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导致效力还未明确,需要经过补正才生效的合同。《民法典》中效力待定合同分别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法律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就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是:双方当事人就租房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租房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若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授权的,其订立的合同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分公司获得总公司授权的,该合同对总公司发生法律效力,且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且具有独立财产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对分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的;已经履行的,需要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